关于开展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刘源发布时间:2019-06-04浏览次数:327

位同学

依据《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》(沪海洋教〔201750文件要求,结合教务处64日下发的《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公司现启动本科生2018-20192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

一、认定对象

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。

二、申请要求和流程

1.申请人在申报前须认真阅读《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》(附件1《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(附件2两个文件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。

2.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并公司提交《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同时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原件供公司认定时审核复印件作为认定材料留存归档。另外,学分认定申请表务必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填写(尽量不要更改表格格式),指导教师、本人必须签名,认定学期为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,不要忘记填写申请日期。

3.公司审核认定后公示3,公示无异议后将《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》(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,教务处审定后将认定的学分和成绩201978日前录入教学管理系统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1.64下发相关通知和要求。

2.64日—617日:员工根据学分认定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

3.618日(周二)1200-1700提交申请表纸质材料(附件3)及相应成果证明原件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供公司认定时审核)至304am永利集团老员工创新管理中心(304am永利集团A117室)。另外,请注意,在进行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科研训练C)学分认定申请时,员工还需提交按要求撰写的总结报告并由指导教师鉴定,报告格式见《员工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总结报告》(附件5

附件3、附件5及成果材料电子版在618日前发送至13262511536@163.com

4.公司审核认定学分,在628前完成公司公示

四、公司负责老师联系方式

公司

姓名

联系电话

办公室地点

食品

梁建国

61900360

304am永利集团A105室

  

附件:

附件1.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.doc

附件2.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.doc

附件3.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(员工用)新.xlsx

附件4.304am永利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(公司用)新.xlsx

附件5:员工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总结报告.docx

304am永利集团

201964